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白山百佳食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2206********89XC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浑民二初字第1021号
案号
(2021)吉0602执恢3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白山百佳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于福涛工程款2421742元,并支付此款从2015年6月28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二、被告白山百佳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于福涛2012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27日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利息416834元。三、鉴定费728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白山百佳食品有限公司一并给付原告于福涛。四、驳回原告于福涛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400元减半收取,由被告白山百佳食品有限公司负担147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1-10-15
发布时间
2021-1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60179114689XC
登记机关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白山经济开发区分局
注册地址
白山市浑江区市郊乡群生村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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