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居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60002********25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琼9002民初402号 |
案号 |
(2021)琼9002执23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琼海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梁居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邱惠霞返还不当利益8904.17元并支付公告费800元;二、驳回原告邱惠霞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梁居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琼海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08 |
发布时间 |
2021-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