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27********00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602民初3236号 |
案号 |
(2021)冀0602执29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马娟、马立军、马春哲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贷款本金1,015,842.56元及利息63,361.13元、拖欠罚息3,707.92元(截止2020年11月1日)并支付利息(自2020年12月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118元,由被告马娟、马立军、马春哲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11-01 |
发布时间 |
2021-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