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烟台日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706********923G
执行依据文号
(2014)芝民一初字第81号
案号
(2021)鲁0602执39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被告(反诉原告)郑海涛、佟少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烟台日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罚款30000元、维修费26670元、吊篮安检费1700元、垃圾清理费1000元。二、限原告(反诉被告)烟台日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被告(反诉原告)郑海涛、佟少龙支付工程款268862元,并以268862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2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赔偿利息损失给两被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7-01
发布时间
2021-1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丽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00556734923G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南路7号烟台1861创意产业园C5号楼3层303-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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