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三惠木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14********896M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426民再3号 |
案号 |
(2021)鲁1426执10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变更本院作出的(2013)平民初字第117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被告何正兴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钱红强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及违约金(1、利息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1月13日按月息2%计算;2、利息、逾期利息及违约金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自2012年11月14日起,至本金还清时止);二、维持本院作出的(2013)平民初字第117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被告山东三惠木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三惠木塑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平原县华益工艺品有限公司对以上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驳回原审原告钱红强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8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费5000元,共计27800元,由被告何正兴、被告山东三惠木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三惠木塑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平原县华益工艺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30 |
发布时间 |
2021-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卫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400678149896M |
登记机关 |
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东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