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绵竹仟森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6********97X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0683民初1190号 |
案号 |
(2021)川0683执11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绵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双方确定款项为1869247.14元,支付方式:被告绵竹仟森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21年8月30日前支付原告成都市新都区明旭配送物流有限公司300000.00元、定于2021年9月30日前支付原告成都市新都区明旭配送物流有限公司300000.00元、定于2021年10月30日前支付原告成都市新都区明旭配送物流有限公司300000.00元、定于2021年11月30日前支付原告成都市新都区明旭配送物流有限公司300000.00元、定于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原告成都市新都区明旭配送物流有限公司300000.00元、定于2022年1月30日前支付原告成都市新都区明旭配送物流有限公司369247.14元;二、若被告绵竹仟森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上述第一项约定履行给付义务,原告成都市新都区明旭配送物流有限公司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余下的全部款项及资金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未付款项为基数,从2020年7月31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三、原告成都市新都区明旭配送物流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计收10812.00元,由被告绵竹仟森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先由原告垫付,被告在履行或执行过程中一并支付)。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绵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10-19 |
发布时间 |
2021-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光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68377295797XE |
登记机关 |
绵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绵竹市土门镇罗荣村十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