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柴强礼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321********06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甘0302民特466号
案号
(2021)甘0302执20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川区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柴强礼、朱发萍于2021年4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分行积欠借款8546.34元,支付截止2021年3月31日前的利息3820.52元,逾期罚息289.18元,合计12656.04元;并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承担积欠借款自2021年4月1日起至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二、剩余借款107910.15元,柴强礼、朱发萍自2021年4月1日起继续按双方签订的《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约定,每月按月等额本息还款至还清为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8-03
发布时间
2021-12-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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