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保定市满城区三元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6********215P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683民初1270号 |
案号 |
(2021)冀0635执8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国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洪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高连英借款30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3月12日起按年利率24%标准计算);二、被告王欣、被告许占胜、被告河北三元玻璃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保定市满城区三元城乡客运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4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王洪全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7-26 |
发布时间 |
2021-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国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607578245215P |
登记机关 |
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保定市满城区驻满132处东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