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恒宇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713********924L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381民初5390号
案号
(2021)苏0381执57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沂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经双方确认,被告山东恒宇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欠原告阿尔法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货款376591.5元,于2021年10月30日前付5万元,2022年1月30日前付5万元,4月30日前付5万元,7月30日前付5万元,10月30日前付5万元,2023年1月30日前付5万元,余款76591.5元于2023年4月30日前付清。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若被告山东恒宇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有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履行,原告阿尔法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有权就被告尚未支付的全部款项(含案件受理费)及违约金30000元即时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699元,由被告山东恒宇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于2021年10月30日前支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沂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1-15
发布时间
2021-12-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培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300773169924L
登记机关
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城分局
注册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商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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