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牛许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728********507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新0202民特107号
案号
(2021)新0202执4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赵遵玲、牛许标向王雄雄偿还贷款本金200000元、利息60000元,共计260000元。于2021年7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30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30000元。二、如赵遵玲、牛许标未如期履行上述任何一笔支付义务,则王雄雄有权就剩余款项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9-01
发布时间
2021-12-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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