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丽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103********152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内0783民初1290号
案号
(2021)内0783执20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扎兰屯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马丽颖、王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扎兰屯市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付借款本金80000元,截止2021年2月22日利息损失11802.56元,并以本金8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息16.632%从2021年2月23日支付利息损失至借款付清时止;被告王晓军、马丽娜、黄小涛、姜黎黎对该笔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二、被告王晓军、马丽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扎兰屯市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付借款本金70000元,截止2021年2月22日利息损失10327.24元,并以本金7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息16.632%从2021年2月23日支付利息损失至借款付清时止;被告马丽颖、王石、黄小涛、姜黎黎对该笔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被告黄小涛、姜黎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扎兰屯市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付借款本金50000元,截止2021年2月22日利息损失7376.60元,并以本金5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息16.632%从2021年2月23日支付利息损失至借款付清时止;被告王晓军、马丽娜、马丽颖、王石对该笔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1-10-20
发布时间
2021-1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