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园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226********08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625民特139号 |
案号 |
(2021)黔0625执16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当事人印江正达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任园林、吴旭峰、吴顺遥自愿共同偿还当事人张秦芳借款本金200000元,定于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14000元,2021年9月30日前偿还13000元,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13000元;自2022年第一季度起,每季度最后一日前偿还10000元,直至借款清偿时止,如当事人印江正达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任园林、吴旭峰、吴顺遥未按本协议履行分期偿还义务,当事人张秦芳有权对本协议中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二、当事人张秦芳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9-06 |
发布时间 |
2021-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