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金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0112********05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802民初881号 |
案号 |
(2021)云0802执23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金祥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华偿还借款本金4600.00元及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4月20日的利息69.00元,合计4669.00元,并支付自2020年1月21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以未清偿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向计算的资金占用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03 |
发布时间 |
2021-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