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群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524********237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0821民初1755号
案号
(2021)桂0821执18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陈群业、方月梅偿还借款本金1400000元及利息87786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9-24
发布时间
2021-12-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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