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肇庆市维纳斯酒店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2********920P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202民初3125号 |
案号 |
(2021)粤1202执51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肇庆市维纳斯酒店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端州区杨燕珍生鲜家禽产品档支付货款166596.35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166596.35元为基数,从2021年5月1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一年期的利率(年利率3.85%)计算资金占用利息给原告至其还清款项为止〕。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1815.97元(原告已付),由被告肇庆市维纳斯酒店有限公司负担,并迳付给原告端州区杨燕珍生鲜家禽产品档。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时间 |
2021-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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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赵怀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200675177920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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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肇庆市西江北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