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杜建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221********1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1204民初674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粤1204执209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041216602163】。一、被告杜建军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天内清偿其名下卡号为6259960135874360的信用卡欠款本金19547.61元,总利息2131.70元、总违约金(含滞纳金)1108.90元、手续费142.48元,合计22957.69元(利息暂计至2021年1月13日,以后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信用卡透支逾期还款利率计至清偿时止)给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要支行。二、被告杜建军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天内赔偿律师费1000元给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要支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99元,诉讼保全费260元,由被告杜建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12-03
发布时间
2021-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