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树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221********1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1202民初2635号
案号
(2021)粤1202执49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与被告黄树新、梁文连签订的《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二、被告黄树新、梁文连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清偿借款本金180095.87元,利息8954.95元,逾期罚息983.01元,(上述本金、利息、罚息暂计至2020年4月25日,此后的利息、罚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到上述欠款付清之日止);三、被告肇庆市新恒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对被告黄树新、梁文连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黄树新、梁文连、肇庆市新恒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支付律师费4250元。五、本案案件受理费4600元,财产保全费1491.42元,合计6091.4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黄树新、梁文连、肇庆市新恒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迳付给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9-22
发布时间
2021-12-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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