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韦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26********00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122民初1585号
案号
(2021)桂0122执19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施祖军返还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东盟支行借款本金800000元,利息61822.25元,罚息171599.97元,复利36620.75元,合计1070042.97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8-17
发布时间
2021-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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