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额敏县东阳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542********244B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兵1001民特279号 |
案号 |
(2021)兵1001执9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屯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郝秀春、郝艳、郝花雨、额敏县东阳商贸有限公司、北屯市东阳商贸有限公司欠马爱莲借款本金220000元,利息30000元(利息截止2020年10月29日),合计250000元,自2020年12月起每月30日前向申请人马爱莲支付6945元至所有款项付清止(分36个月),并承担以实际欠款数额为基数,按年利率5.6%计算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所有款项还清止的利息;二、如郝秀春、郝艳、郝花雨、额敏县东阳商贸有限公司、北屯市东阳商贸有限公司任意一期逾期支付,则承担以22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计算自2020年11月1日起至款项还清止的利息,且申请人马爱莲可向北屯垦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屯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8-30 |
发布时间 |
2021-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郝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4221697840244B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友好路十二地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