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额敏县东阳商贸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6542********244B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兵1001民特279号
案号
(2021)兵1001执9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屯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郝秀春、郝艳、郝花雨、额敏县东阳商贸有限公司、北屯市东阳商贸有限公司欠马爱莲借款本金220000元,利息30000元(利息截止2020年10月29日),合计250000元,自2020年12月起每月30日前向申请人马爱莲支付6945元至所有款项付清止(分36个月),并承担以实际欠款数额为基数,按年利率5.6%计算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所有款项还清止的利息;二、如郝秀春、郝艳、郝花雨、额敏县东阳商贸有限公司、北屯市东阳商贸有限公司任意一期逾期支付,则承担以22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计算自2020年11月1日起至款项还清止的利息,且申请人马爱莲可向北屯垦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屯垦区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8-30
发布时间
2021-12-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郝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4221697840244B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友好路十二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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