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岑宇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104********564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穗仲案字第14222号
案号
(2021)粤01执68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借款本金20万元、支付律师费5000元、支付仲裁费10829元。2.支付自2019年9月3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暂计至2021年10月21日)为74398.88元。3.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迟延履行上述第1项合计款项的加倍利息5816.59元(利率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自裁决书送达之日2021年5月10日起十日期满之日计算,暂计至2021年10月21日);上述合计暂为296044.47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10-21
发布时间
2021-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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