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红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327********522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内0526民初3538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内0526执37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红花、代明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原告金胡偿还借款本息合计55000元。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88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红花、代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1-12-05
发布时间
2021-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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