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银川银汇通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401********70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104民初4244号 |
案号 |
(2021)宁0104执80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白如银、郑海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景支行借款本金2000000元、支付利息418946.56元(截止2020年3月24日),并支付借款本金2000000元自2020年3月25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利率按照上述《个人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二、被告银川银汇通担保有限公司、杨存宝对被告白如银、郑海霞的上述借款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白如银、郑海霞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152元,由被告白如银、郑海霞、银川银汇通担保有限公司、杨存宝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09-07 |
发布时间 |
2021-12-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存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006704337029 |
登记机关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A座16楼2号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