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向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32221********03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青2221民初853号 |
案号 |
(2021)青2221执9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张向军偿还原告杨有武借款8000元,于2021年8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如果未按本协议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87.5元,减半收取计93.75元,由被告张向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青海 |
立案日期 |
2021-10-08 |
发布时间 |
2021-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