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韦松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221********0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0221民初838号
案号
(2021)豫0221执24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杞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将位于杞县中原万商城30栋1楼125号商铺腾空,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支付2019年6月27日至2020年6月26日租赁费及市场管理费10438元,自2020年6月27日至实际腾房之日的租赁费及管理费于腾房之日给付,按每年10438元计算,案件受理费3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杞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10-22
发布时间
2021-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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