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戴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731********83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2731民初563号 |
案号 |
(2021)黔2731执17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惠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执行由被申请执行人归还所欠申请执行人截至2020年10月4日的信用卡透支资金20419.11元、利息3276.22元、费用3546.08元,以上共计人民币27241.41元;并以20419.11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从2020年10月5日起至透支资金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2.请求被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请求执行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的案件受理费254元;4、执行费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惠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9-23 |
发布时间 |
2021-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