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小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029********609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川17民终725号
案号
(2021)川1724执19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撤销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2020)川1724民初4244号民事判决;二、被上诉人付渠竹、苟丹、王小军、卢俊亨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各赔偿上诉人王必生损失9328.8元;被上诉人刘勇对付渠竹应承担的部分承担共同赔偿责任;三、驳回上诉人王必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竹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10-11
发布时间
2021-12-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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