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小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29********60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17民终725号 |
案号 |
(2021)川1724执19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2020)川1724民初4244号民事判决;二、被上诉人付渠竹、苟丹、王小军、卢俊亨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各赔偿上诉人王必生损失9328.8元;被上诉人刘勇对付渠竹应承担的部分承担共同赔偿责任;三、驳回上诉人王必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10-11 |
发布时间 |
2021-12-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