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皮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223********0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623刑初16号
案号
(2020)黔0623执8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罗登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00000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500000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80000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0元;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0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六十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指定监视居住179日折抵刑期90日,即自2019年5月5日起至2044年2月4日止。没收的财产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二、被告人谢俊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20000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0000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二十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20000元、罚金11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284日折抵刑期284日,即自2019年1月18日起至2038年4月8日止。没收的个人财产、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三、被告人姚俊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20000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0000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二十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没收个人财产120000元、罚金10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284日折抵刑期284日,即自2019年1月18日起至2038年4月8日止。没收的个人财产、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四、被告人罗厚亮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20000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20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二十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20000元、罚金14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287日折抵刑期287日,即自2019年1月18日起至2038年4月5日止。没收的个人财产、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五、被告人孙旭东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000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80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二十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000元、罚金10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246日折抵刑期246日,即自2019年1月18日起至2036年5月16日止。没收的个人财产、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六、被告人袁涛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0000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4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242日折抵刑期242日,即自2019年1月18日起至2030年5月20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七、被告人向国政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十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3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6月24日起至2031年6月23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八、被告人吴申权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原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15000元,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5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四年六个月,折抵刑期四年六个月,即自2014年6月12日起至2020年12月11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九、被告人皮磊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月20日起至2020年11月19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十、被告人罗登、谢俊、孙旭东、袁涛、向国政抢劫所得赃款13000元,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十一、被告人罗登敲诈勒索所得赃款4821698元,继续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庄顺刚。十二、被告人罗登诈骗所得赃款11800000元,继续予以追缴,发还贵州中交江玉高速发展有限公司(由罗登、赵永文、杨程、杨玉锋连带返还)。十三、被告人罗厚亮抢劫所得赃款11700元,继续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吴钦涛1700元,余下10000元上缴国库。十四、被告人罗厚亮敲诈勒索所得赃款25000元,继续予以追缴,发还张志敏20000元,发还姚斌5000元。十五、被告人罗厚亮强迫交易所得赃款150000元,继续追缴,上缴国库。十六、铜仁市公安局扣押被告人罗登的现金及孳息共计17572749.29元,由人民法院予以收缴,依法处置。十七、铜仁市公安局扣押被告人罗登的贵d56789白色揽驰越野车一辆、贵a18p82雷克萨斯轿车一辆、贵de5612长安牌小货车一辆、川崎(kawasaki)摩托车一辆,由人民法院予以收缴,依法处置。十八、铜仁市公安局扣押被告人罗登的酒1632瓶和tingletrees澳大利亚葡萄酒2箱,香烟7条,金银首饰(手镯7个、坠子1个、项链19条、迪士尼小苹果纯金项链3盒、耳环1副、链子9条、耳钉3副、戒子4枚、手链3串、十二生肖金玉满堂1盒),手表6块,海南黄花梨算盘1个,清明上河图装饰品1件,贵州龙装饰品1件,金色龙型装饰品1个,黄色圆盘1件,如意1件,人参1根,油画1幅,陶瓷3个,由人民法院予以收缴,依法处置。十九、铜仁市公安局收缴被告人罗登等人的作案工具(罗登手机7部、谢俊手机1部、贵dsf879海马轿车一辆、袁涛手机5部、甩棍2根、砍刀1把、棒球棍1根)由人民法院予以收缴,依法处置。二十、对查封、冻结、扣押的其他涉案财产,由本院依法予以处置。二十一、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付弘珍、陆绪瑶、田昌辉要求被告人罗登赔偿其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石阡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11-01
发布时间
2021-12-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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