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黔东南州川黔劳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27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2324民初1220号 |
案号 |
(2020)黔2324执1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晴隆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黔东南州川黔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禹祥支付租赁费625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81元,由被告黔东南州川黔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晴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1-15 |
发布时间 |
2020-04-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冯光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60008279419XF |
登记机关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温州大道6号凯里国际商贸城一期7幢3层3-3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