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易林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227********10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281民初6897号 |
案号 |
(2021)黔0281执53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严小平、易林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支付原告余小阶劳务报酬人民币32765元。如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0元,由被告严小平、易林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12-14 |
发布时间 |
2021-12-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