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余昌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130********16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382民特378号 |
案号 |
(2021)黔0382执38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仁怀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执行人余昌平立即支付申请人借款本金240000元、律师费5000元。2、被申请执行人余昌平立即支付以借款本金240000元为基数按四倍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计算自2021年1月30日起至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3、被申请执行人余昌平支付自2021年5月13日起至履行完毕全部本金、利息为止的双倍迟延履行金;4、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仁怀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8-05 |
发布时间 |
2021-12-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