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宫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1302********61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3)鄂曾都执字第00302号
案号
(2020)鄂1303执恢2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宫波、刘聪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蒋大荣借款200000元及利息,被告王军、董高莲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12-14
发布时间
2021-12-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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