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501********0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924刑初19号
案号
(2021)桂0924执6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兴业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黄胜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二、被告人宁港堂犯贩卖毒品罪,判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三、被告人吴春玉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四、扣押在案的毒品、作案工作手机及被告人宁港堂的毒资人民币九百元由兴业县公安局予以没收;五、继续追缴被告人黄胜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八百五十元(其中被告人吴春玉共同违法所得人民币四百元)、被告人宁港堂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三百一十元,上缴国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兴业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7-12
发布时间
2021-12-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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