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坤信商场经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79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104民初24145号 |
案号 |
(2020)粤0104执11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林清毅、李莹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将欠款人民币4000000元支付给原告古茂平;二、被告林清毅、李莹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将上述欠款的利息(以欠款人民币40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从2018年2月1日期计至欠款实际清付之日至)支付给原告古茂平;三、被告林清毅、李莹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将律师费人民币50000元支付给原告古茂平;四、被告林清毅、李莹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将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支付给原告古茂平;四、被告林清泉、广州坤信商场经营有限公司、广州市坤立商场经营有限公司、广州君泽商场经营有限公司、广州弘基胜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物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对被告林清毅、李莹的上述第一、二、三、四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1-01 |
发布时间 |
2020-04-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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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志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567929080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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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40号二楼自编221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