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卢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3024********63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1526民初4304号
案号
(2021)豫1526执30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双柳法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被告卢东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王志俊款200,000元及利息(按照本金200,000元从2014年10月31日至2020年8月19日,按照月利率2%计息;从2020年8月20日至款清之日止按照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1年5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息,被告已偿还的20,000元在结算时予以扣除,利息计算以原告请求利息数额500,000元为限,);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潢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10-13
发布时间
2022-01-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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