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高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928********52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113民初3502号
案号
(2021)黔0113执45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2020)黔0113民初3502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透支资金人民币本金198305.06元及截止2020年4月14日的利息74207.58元、违约金7000元,共计279512.64元(之后利息、违约金以透支本金198305.06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15日起按双方合同约定标准计算,并以年利率24%为限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2、强制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案件受理费874元;3、被申请人未按《民事判决书》中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8-16
发布时间
2022-01-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