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韩雪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3********48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1728民初3700号 |
案号 |
(2021)豫1728执17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遂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原告苗挺要求被告韩雪珂偿还借款本金145433元,被告韩雪珂同意偿还原告苗挺借款本金145433元,并自愿于2021年12月25日前偿还完毕;二、利息原告苗挺自愿放弃。本案受理费3281元,减半收取1640.5元,被告韩雪珂自愿承担,并于2021年12月25日前支付给原告苗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遂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2-29 |
发布时间 |
2022-0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