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美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203********092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1202民初766号
案号
(2021)粤1202执56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唐宝林与被告陈美仪确认借款本金为30000元整;二、被告陈美仪分12期偿还上述借款本金3万元给原告唐宝林,一个月为一期(2021年5月为第一期),2021年5月28日前被告陈美仪还款1000元给原告唐宝林,2021年6月28日前被告陈美仪还款1000元给原告唐宝林,2021年7月28日前被告陈美仪还款1000元给原告唐宝林,2021年8月28日前被告陈美仪还款2000元给原告唐宝林,2021年9月28日前被告陈美仪还款2000元给原告唐宝林,2021年10月28日前被告陈美仪还款2000元给原告唐宝林,2021年11月28日前被告陈美仪还款3000元给原告唐宝林,2021年12月28日前被告陈美仪还款3000元给原告唐宝林,2022年1月28日前被告陈美仪还款5000元给原告唐宝林,2021年2月28日前被告陈美仪还款2000元给原告唐宝林,2021年3月28日前被告陈美仪还款3000元给原告唐宝林,2021年4月28日前被告陈美仪还款3000元给原告唐宝林,2021年5月28日前被告陈美仪还款2000元给原告唐宝林,三、若被告不履行上述还款协议,原告唐宝林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12-03
发布时间
2021-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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