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余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481********46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1122民初2650号
案号
(2021)豫1122执16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颍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余波分两期向原告贾辉支付工程款项,第一期于2021年9月15日前支付原告贾辉工程款30000元,第二期于2022年3月10日前支付原告贾辉工程款100000元;二、如被告余波任意一期违约,应按照工程款总额147400元向原告贾辉支付,原告贾辉有权就工程款总额147400元扣除已支付部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无其他争议。四、诉讼费3662元,已减半收取1831元,由被告余波负担(在支付第二笔款项时候一并向原告贾辉支付)。上述协议,符合法律有关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本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颍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9-17
发布时间
2021-12-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