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牛建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782********09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0782民初5379号
案号
(2021)豫0782执39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辉县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欠原告借款本金90000元及利息12705元,共计102705元由被告分期偿还原告。即:2021年10月起至2022年1月止每月25日前偿还2000元及利息,2022年2月起至2022年4月止每月25日前偿还5000元及利息,2022年5月起每月25日前偿还6000元及利息至本息还清之日止。(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利率按月息1.28%计算,12705元不再计息)二、如被告未在任一约定期限内偿还原告借款,原告有权就被告未偿还的借款本息一并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1177元,由被告牛建锋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辉县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11-08
发布时间
2021-1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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