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牛建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782********09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782民初5379号 |
案号 |
(2021)豫0782执39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辉县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欠原告借款本金90000元及利息12705元,共计102705元由被告分期偿还原告。即:2021年10月起至2022年1月止每月25日前偿还2000元及利息,2022年2月起至2022年4月止每月25日前偿还5000元及利息,2022年5月起每月25日前偿还6000元及利息至本息还清之日止。(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利率按月息1.28%计算,12705元不再计息)二、如被告未在任一约定期限内偿还原告借款,原告有权就被告未偿还的借款本息一并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1177元,由被告牛建锋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辉县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08 |
发布时间 |
2021-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