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邱洪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725********01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1381刑初699号 |
案号 |
(2021)豫1381执25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邓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邱洪杰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3月14日起至2022年1月13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邱洪杰违法所得11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邓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时间 |
2021-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