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梅改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701********15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0802民初1783号
案号
(2021)云0802执23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梅改明赔偿原告思茅港镇大车树村民委员会大平掌村民小组因流转林地被法院拍卖的林地流转款700000,该款于2021年10月22日前支付175000元,于2022年1月22日前支付175000元、于2022年4月22日前支付175000元,于2022年7月22日前支付175000元。如被告梅改明未按上述约定时间足额支付赔偿款则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梅改明一次性支付剩余赔偿款。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11-04
发布时间
2021-11-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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