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健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701********215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0802民初2243号
案号
(2021)云0802执5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健荣欠原告罗仙妹110000.00元补偿费,分五次支付,定于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10000.00元,剩余的100000.00元,定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25000.00元,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25000.00元,2022年12月30日前支付25000.00元,2023年12月30日前支付25000.00元。案件受理费100.00元,减半收取50.00元,由原告罗仙妹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2-19
发布时间
2021-08-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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