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苗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481********04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406民初816号
案号
(2021)晋0406执6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苗伟所欠原告侯延平借款50000元,被告苗伟于2020年8月起至2020年12月,每月15日前归还1000元,2021年1月至12月,每月15日前归还2000元,2022年5月15日前归还11000元,10月15日前归还10000元。逾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告如未按上述任一还款期限足额归还款额,原告可就全部未还款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12-07
发布时间
2021-12-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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