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和宸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714********064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481民初2369号
案号
(2021)鲁1481执19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陵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山东和宸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退还原告博约熙普科技有限公司预付货款489295元;二、被告山东和宸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博约熙普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8月7日起至2021年5月1日止的利息34331.52元及2021年5月2日之后的相应利息(以拖欠的预付货款为基数,自2021年5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2021年7月份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18元,由被告山东和宸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乐陵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11-29
发布时间
2022-01-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朱海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481334252064X
登记机关
乐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丁坞镇314省道南(挂牌郭社区)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