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廖晓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722********072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0802民初2072号
案号
(2021)云0802执26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廖晓艳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行偿还透支截止2020年4月20日止未归还本金9878.81元、利息1069.78元、违约金2414.45元,合计13363.04元,并支付自2020年4月21日起至实际债务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及违约金,计算公式参照领用合约的约定,详细数额以清偿之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系统的计算为准;二、被告廖晓艳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行支付代理费2500.00元、公告费400.00元,合计29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11-29
发布时间
2022-01-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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