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27********26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608民初890号 |
案号 |
(2021)冀0608执15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赵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吕春磊货款60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本金6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2日起至货款60万元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5.39%计算)。案件受理费9800元,由被告赵凯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12-10 |
发布时间 |
2022-0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