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宗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3027********32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42民终1610号 |
案号 |
(2021)新4225执8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上诉人何宗敏于2021年5月20日前一次性向被告上诉人叶连青偿还贷款188557元;案件受理费2036元、由上诉人何宗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裕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11-01 |
发布时间 |
2022-0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