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祖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326********35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4)温平商初字第00737号
案号
(2015)温平执民字第016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温州平阳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执行人平阳县博客喜服装有限公司应当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1000000元及利息(从2014年4月21日起按月利率1.83%计算至2014年9月10日,从2014年9月11日起按月利率1.86%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2)被执行人应新恩、温丽君、周茂庚、刘玉平、吴国栋、陈祖早、刘兰妹、应良明、赵银青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被执行人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14630元及申请执行费124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15-07-01
发布时间
2015-10-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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