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常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331********3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桂0331执427号
案号
(2021)桂0331执恢1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荔浦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谢常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抵刑期一日,即自2008年4月16日起至2018年4月15日止);二、作案工具菜刀一把予以没收,作为本案证据;三、被告人谢常辉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古惠琼各项费用46080.0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荔浦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12-01
发布时间
2022-01-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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