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云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624********1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1)杭民初字第865号
案号
(2021)闽0823执14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杭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黄云瑞在2011年6月21日上午12点00分之前归还从2010年12月29日起至2011年4月27日止按月利率8.26875‰计算的利息及从2011年4月28日起至2011年6月20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还款规定计算的利息。二、被告黄云瑞从2011年7月起分四个月归还剩余本金及按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还款规定计算的利息。即在2011年7月31日前支付15000元及按59963.01元计算的逾期还款利息;2011年8月31前支付15000元及按44963.01元计算的逾期还款利息;2011年9月30日前支付15000元及按29963.01元计算的逾期还款利息;2011年10月31日前支算14963.01元及按14963.01计算的逾期还款利息。三、被告李群选、谢启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李群选、谢启标在清偿上述债务后有权向被告黄云瑞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杭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9-24
发布时间
2022-01-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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